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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11月25日 16:15:54 访问量:7679

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创文工作,落实文明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学生的文明意识,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规范学生的文明行为,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学校决定开展主题为“拒绝校园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各年级组要认真组织并查找存在不文明行为的原因,找准发生不文明行为的源头,干净彻底地纠正校园不文明行为。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年级组做好学生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了解本次治理活动的意义,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自我管理,坚决纠正校园不文明现象,争做文明中学生。主要内容包括:

1、随手乱扔垃圾

2、教学区内追逐打闹

3、餐厅插队、推挤现象

4、食物浪费现象

5、不文明用语

6、乱涂乱画

7、不爱护书籍

8、不爱护校服

9、破坏公物

二、检查治理时间       11月24日——12月24日

三、检查整治方式

1、用镜头看生活项目组随时拍摄记录,每周制成PPT;

2、教导处定期组织集体检查;

3、值周组教师、学生每天在教学楼、宿舍楼、餐厅值班检查登记;

4、学生志愿者(每班派一名学生)年级组统一组织定期检查登记;

5、落实德育工作现场负责制,全体老师均应对现场发现并处置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反馈给教导处。

四、惩罚措施:

1、凡受到教导处通报的违纪学生,本学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等评定活动;

2、凡发现学生从教室、宿舍内向窗外扔垃圾、泼脏水等情况,检查人员不能确定具体违纪人员,经事后调查,该宿舍全体人员仍不能指认具体违纪人员的,该宿舍全体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教导处将登记在册,取消该宿舍评优评先资格;

3、第一次发现学生从宿舍楼向窗外扔垃圾,并能够确定具体违纪人员的,由年级组安排该违纪学生在指定的卫生环境区进行义务打扫和保洁工作(破坏公物的学生将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再次违纪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4、值周组负责将违纪学生所在的年级、班级、本人姓名及违纪事实公布在相应年级组公告栏;

5、考核结果记入班级量化考核总成绩。

                                        教导处

                                       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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