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一中: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4年05月11日 08:29:00 访问量:12873次
你们好!近期气温逐渐升高,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与学校一起共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并严格做到: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1.家长要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为了孩子的安全健康,希望家长们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孩子上学、放学必经的江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域,家长要教育和叮嘱孩子安全通过。
2.教育孩子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处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得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对于孩子的危险行为家长要及时劝阻,及时督促孩子改正。 3.教育孩子做到"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孩子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4.孩子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5.孩子每天上学、放学回家,应接受家长监护和管理;孩子回到家中,应服从家长监护管理,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沼等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玩耍。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在此倡议,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随时留意,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全民行动,从你我做起、从参与做起、从身边做起! 亲爱的家长,保障孩子生命健康安全,是每位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诚恳希望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孩子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防暴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编辑:葛燕